吃过了晚餐,秦家老爷子和老奶奶,分别挺高兴的摆弄着林向晚送的礼物。
爷爷当场就开始让秦雨桐给研磨墨汁,拿起名贵的毛笔,写了一副大字。
林向晚由衷的感叹道。“爷爷,你的字,写的真好!”
“不行咯,不行咯!”老爷爷摆摆手。“明显感觉自己手上的力道不够,去年,还不会力不从心的!”
林向晚珍惜的来回看着。“写的真的好好,估计能卖个很好的价钱!”
“呵呵……”秦老爷子但笑不语。
在市场上,他的字确实比较值钱。
不过老爷子从来没有为此骄傲过,因为他知道他的字迹值钱,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字本身,而且他身上地位背景和身份。
试问,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百姓,他的字还可以值钱吗?
祖奶奶看着胸口上的胸针,也喜欢的不得了。“这个还不错!”
“呵呵,当时我看到这款胸针时就想起了奶奶,我觉得这个你一定会很喜欢的!”
“不错,你还挺有眼光的!”老奶奶还是很平静的说。
然后林向晚又拿出了一支口红,一支一个颜色。“奶奶,这个您会喜欢啊?”
老人家眼睛一亮,显得特比兴奋,挨个的拧开,看着颜色。“这口红更好,我更喜欢,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这个?”
林向晚笑道。“因为奶奶很漂亮,我想您涂上这口红一定很漂亮,然后我就买了!”
“这个比胸针还让我喜欢……”祖奶奶已经笑得合不拢嘴。
林向晚看到这一幕,知道她真是买对了。
奶奶的年纪大了,但是她还很喜欢打扮,往年轻里打扮,她一定很喜欢口红的,但是她相信,老奶奶一定很少买,不好意思买。
所以她就一口气给老人家买了几支,而且颜色还是很鲜艳的。”
“你呀,听懂我的心!”秦奶奶点了点她的鼻子。
初入秦家,林向晚是大获全胜,一下子虏获了两位老人家的芳心。
甚至他们都不让他们一家子回家的,让他们住下来。
林向晚也很想住下来的,但是没有拿换洗的衣物,很不方便。
秦慕川就给二位老人家仔细解释了一番,然后他们要求是。“那你们今天晚上要回去就回去,明早我让司机去你们那里搬搬行李,你们就过来住几天!”
老人家都这么说了,怎么能不去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