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现,因此看得很认真,那是一首七言绝句:
几番春雨几番秋,每到相逢欲语休。
百转千寻皆不见,几回错过为低头。
吴应熊见了,只觉拙稚得很,可是胜在真情,倒也有几分情趣,因此认认真真地评道:quot;要说也很不容易了。你初学诗,能做成这样子,算是好的。只是起头两句过于现成,也太直白些,失于不雅。倒是后两句quot;百转千寻皆不见,几回错过为低头quot;,十分自然天成,顺流而下,堪称佳句,虽然平仄略有微疵,也还瑕不掩瑜。quot;
建宁看到吴应熊一本正经的样子,又觉好笑起来,听他夸一声qu;,心窍里都开出花来,到底说些什么总没听清楚。这会儿看起来,只觉自己丈夫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人,又温存,又和善,正儿八经的,不像同妻子讲话,倒像老师批对课,不禁笑起来,说:quot;哪有这样的,前两句规矩不错,你说不雅;后两句连平仄都错了,却说是佳句。依你这么说,那些做诗的规矩都是白定的,什么格律啊对仗啊,统统不是好东西,都是白饶的了?quot;
吴应熊不知道她是故意抬杠,认认真真地道:quot;那倒不然。诗词格律原是为初学诗的人定的,为的是锻炼学生的文字功力,所谓规矩方圆,是一种格式。然而一个真正的诗人,做得许多诗后,熟能生巧,出口成章,必是好的,到那时,若拘谨于平仄韵脚,废了自然天成的本意去将就格式,就是拘礼了。诗圣杜甫有句quot;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quot;就是极好的,若是迁就格律,断不能这样自然天成。所谓quot;大智若遇,;,便是这个道理了。quot;
一番话听得建宁连连点头,说:quot;既然这样,那你就好好教教我,如何能做到大智若愚,;
吴应熊笑着说:quot;那可不是教得的功夫,是要自己悟出来的,quot;读尽唐诗三百首,不会做诗也会『吟』quot;;你如今连做诗也会了,更加不用教,倒是常常谈论一下,或许有些好处。quot;
这个下午,两夫妻便在唐风宋雨中度过了,两个人有说有笑,有问有答的,倒比以往和睦许多,连丫环下人们见了也暗暗称奇。吴应熊和建宁两个,更觉得深为不易,自此便常将诗词拿出来讨论,每于风朝月夕,不是对句,就是联诗,建宁的学问一天比一天好起来,也就越发用功,以诗词来争取夫君的赏识与欢心。而两人的感情也就在诗词唱和中愈来愈笃,度过了结缡以来最和谐的一段时光。
顺治十三年闰五月,可谓是清朝廷顺心如意的吉祥之月。先是五月初九日,两广总督李率泰疏报:广西都康、万承、安平、镇安、龙英五府,上映、下石、全茗、果化、都结、恩城、凭祥七州,上林一县,都阳、定罗、下旺三司,各士官投诚,清军不战而胜,可谓大捷。接着,工部于十二日启奏:乾清宫、乾清门、坤宁宫、坤宁门、交泰殿及景仁、永寿、承乾、翊坤、钟粹、储秀等宫修建峻工。礼部且拟定于本年七月十六日,行迁宫大典,请皇上正式入住乾清宫。紫禁城修建工程断断续续,修修停停,已经有三四年了,如今终于落成,可谓天大喜事。
皇上连日颁旨,嘉奖不断,尚可喜、耿继茂因击败李定**有功,于岁俸六千两外各加一千两,吴三桂属下之进士、贡监俱照汉军例,升转补授。一时朝野上下,笙歌逐日,彩袖映月,一派欢腾景象。
然而这天顺治密召吴应熊往绛雪轩见驾,却是为了另一件大喜事。两人刚见面,顺治就迫不及待地声称quot;免礼平身quot;,兴奋地宣称:quot;我终于找到她了。quot;
qu;吴应熊一时反应不过来。
顺治满脸欢悦,近乎雀跃:quot;就是那位汉人姑娘啊,我找了她十几年,终于找到她了。下个月,她就会进京与朕相见。quot;
quot;恭喜皇上。quot;吴应熊真心诚意地说,他为顺治伴读多年,交情不同寻常,深知贵为天子,却少有真正开心的时候,更知道他心中一直记挂着那位梦里红颜,十余年来衷情不改,今日竟能梦想成真,确属不易,因恭贺道,quot;皇上不日便要入住乾清宫,如今又得佳人,真是双喜临门。quot;
顺治哈哈大笑,显见乾清宫之事在他眼中,还远不及寻得意中人来得更重要。quot;朕已经决意晋封洪妍为贤妃,只等乾清宫大典一完,就行晋封礼。朕简直等不及那一天了。quot;
quot;红颜?quot;吴应熊大吃一惊,但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忙垂首谢罪,quot;微臣冒昧直呼娘娘的芳名,有失体统,请皇上恕罪。quot;
quot;你我至亲好友,一时口快失态,也是替朕开心,何罪之有。quot;顺治心情愉快之极,万事都不计较,顾自滔滔不决地说道,quot;说起贤妃的身份,真是一件奇事,朕寻寻觅觅十几年,岂知quot;远在天边,近在眼前quot;,原来她就是翰林大学士洪经略的女儿,只不过他们两父女也失散已久,所以竟与朕交臂而过,睽隔多年。quot;
洪承畴的女儿,洪妍,真的是她!吴应熊的心中只如翻江倒海一般,既不相信明红颜会重新认祖归宗,回到洪承畴膝下,并且委身顺治,却又不能不怀疑她是眼看报国无望,遂决意牺牲自我,以身侍虎,谋求良机。怎么才能见她一面,当面问知她的心意呢?后宫乃是臣子禁地,从此洪妍一入宫门深似海,他与她,岂非永